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广播电视播音、电影电视艺术、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行业发展实际,现制定并发布2017年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广播电视播音、电影电视艺术、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2017年我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广播电视播音、电影电视艺术、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包括综合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部分。
(一)综合科目
科目名称: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与担当。
培训对象: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广播电视播音、电影电视艺术、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目的:通过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从业人员自觉筑牢“四个意识”,立足岗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积极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守者、捍卫者、传播者。
培训单位编写并提供相关培训资料。
(二)专业科目
1.广电新闻专业
科目名称:媒体融合环境下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的创新与实践。
培训对象:广电新闻、广播电视播音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目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受众的需求也不断变化,广电媒体生产的内容和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用户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必须改变目前传统的统一化的供给模式,转向新媒体的互动化、个性化、定制化的新闻模式,在内容上创新制作理念,运用好长期累积的公信力资源,坚持正面宣传,通过新闻评论、民生新闻等节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培训单位编写并提供相关培训资料。
2.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专业
科目名称:广播电视高新技术发展方向和应用前景。
培训对象: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目的:围绕广播电视技术的创新和变革,了解超高清数字影像、增强现实与虚拟现实(AR及VR)技术;把握媒体融合、三网融合、智慧广电、宽带互联网、物联网的发展方向;熟悉大数据、云计算、有线网无线网融合、家庭网关系统、光纤到户等新技术在广播电视领域的应用;掌握安全播出与信息安全等技术的特点、规范和运用,进一步推进全省广播电视行业深度融合。
培训单位编写并提供相关培训资料。
3. 电影电视艺术专业
科目名称:新形势下广电影视作品的创新与发展趋势。
培训对象:电影电视艺术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目的:了解当下广播影视行业供给侧改革的必然要求,引导从业人员顺应时代的发展需要,主动肩负创新的使命,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影视作品创作导向,研究广播影视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分析影视作品购播环境,探讨影视作品的策划、营销与推广渠道,积极推进广播影视作品创新,创造出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
培训单位编写并提供相关培训资料。
4.出版专业
科目名称: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出版创新转型思路。
培训对象: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目的:了解当下出版行业供给侧改革的必然要求,引导从业人员适应行业发展需要,树立精品意识,准确把握当下出版市场需求特点与变化,推动出版企业在出版结构、内容形式、渠道建设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不断提升优质出版产品供给能力。
培训单位编写并提供相关培训资料。
二、学时要求
专业必修科目,分别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各专业岗位对应参加学习,学时不少于7天或42学时。
三、学习形式
2017年广东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本行业施教机构承办。各施教机构举办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专业必修科目培训,须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培训结束后须将培训发证名单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备案。培训形式有面授课程和网络培训等。目前,广东省新闻出版高级技工学校、广东省广播影视艺术服务中心是承担行业内各专业科目培训的主要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学时申报及审核。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必须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登记,每年累计达到学时规定要求,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和本地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本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发证。市、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审核由本地区县级以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直属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审核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
(二)组织实施。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管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工作,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进一步完善和拓展知识结构,提升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大力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要合理制订培训计划,强化培训质量,为我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优质服务。根据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情况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岗位聘任、执业资格再注册和续聘等的重要条件,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要根据岗位需要和个人实际情况,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能力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