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省电影产业繁荣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印发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91号,下称《管理办法》)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分成部分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粤财规〔2017〕1号,下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拟对扶持项目采取“事后奖补”方式予以奖励资助。现就组织开展2018年第七批广东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管理办法》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2018年第七批广东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决定对“优秀电影作品生产”项目予以奖励。
二、申报指南
1.申请条件
(1)在广东省注册的文化类公司,其作为第一出品方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影片,于2018年在全国公映票房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照: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1亿元(含)-1.5亿元(不含)、1.5亿元(含)-2亿元(不含)、2亿元(含)-3亿元(不含)、3亿元(含)-5亿元(不含)、5亿元(含)以上等六个等级,分别给予奖励。
(2)在广东省注册的文化类公司,其作为第一出品方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高新技术格式影片(3D、巨幕等),于2018年在全国公映,以高新技术格式放映的票房收入达2,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奖励。
(3)当申请的电影项目上映档期跨年度时,档期结束后的汇总票房达到奖励条件的,在下一年度予以奖励。
(4)复映影片不纳入奖励范围。
(5)本年度已经获得广东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的电影项目不得再次申请。
2.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原件,由第一出品方提起申请);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复印件);
(3)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复印件);
(4)有效电影票房证明材料;
(5)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资料等。
三、受理时限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3日止。截止日期以广东省电影局签收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4号楼2楼广东省电影局,邮编:510082,电话:(020)87195406,电子版请发至:gdsdyj@126.com。
广东省电影局
2018年12月19日
附: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第七批广东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