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广东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属第二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涉改单位名单的通知》(粤机编著办发[2018]247号)和《广东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中心撤销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19]194号)文件要求,撤销广东省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中心,现已成立清算工作小组,已向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债权、债务,请务必于公告之日起90日内,持说明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向拟注销单位联系协商。联系电话:020-61292089。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中心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