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32届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评选办法》有关要求,现将符合进入复评的参评作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2月23日至2月2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各单位及个人如对参评作品有异议,或发现参评作品有伪造、抄袭、修改及未在评选年度首播(刊)等问题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本次评奖的评选服务单位(省广播电视艺术服务中心)反映,并提供相关文字或音像材料。公示期满如未接到异议或投诉,相关作品的推荐参评资格将正式生效。
评选工作结束后,我局还将在本网站公示第32届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评选结果,欢迎社会各界继续监督、评议。
联系人:陈伟璧、肖岚
电话:020-61292771、020-61292750
邮箱:chenwb@gbtv.cn
附表1:第32届广东省广播影视奖拟进入复评的作品目录.xlsx
附表2:第32届广东省广播影视奖拟不予复评的作品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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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3日